蚌埠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奖励之明专利要求
2020-09-04 发布
类 别:
蚌埠专用展会 区 域:
蚌山
联 系 人:张蕾
联系电话:18755150022
联系 Q Q:2881391787
联系微信:WT18755150022
(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蚌埠专用展会信息,谢谢! )
根据蚌埠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蚌埠市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方面,推出了2项支持政策,同时对申报条件尤其是发明专利做了相应要求。
1、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要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原则上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近两年年均发明专利申请量20件以上;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原则上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5件以上,近两年年均发明专利申请量15件以上。申报前须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实行择优推荐。
蚌埠市知识产权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
2、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要求: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原则上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5件以上,近两年年均发明专利申请量15件以上;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原则上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近两年年均发明专利申请量10件以上。申报前须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实行择优推荐。
对符合知识产权奖补项目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的单位,根据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材料。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温馨提示:蚌埠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奖励之明专利要求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